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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都县通告

    信息发布者:刘荣海
    2020-11-01 00:35:55   原创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们:
    10月25日,我县一名禾丰籍居民华某在鹰潭市区滴滴打车至鹰潭北,该滴滴车主10月19日曾搭载一例境外输入型无症状感染者。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接到上级推送的信息后,立即通知华某前往县人民医院就诊,在发热门诊完成对华某的咽拭子采集和血清抗体检测。目前,华某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无发热,在县人民医院传染科隔离留观。
    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对此高度重视,立即以此接触者为案,组织开展一次疫情防控实战演练,迅速安排疾控中心人员展开流调,对华某所接触的人员进行全员核酸采样并核酸检测、体温监测等。目前,各项防疫举措已全面落实到位,请大家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严格遵守如下疫情防控要求:
    1.从风险区域返(入)于人员按规定报备。您若28天内有境外或14天内有国内新冠肺炎病例报告地旅居史的,在返(入)于前3天须主动向返回目的地所在工作单位或所居住的社区(村组、小区等)进行报备,返(入)于后要按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2.规避风险区域旅行。坚持“非必要,不到境外、边境(口岸)城市以及国内有新冠肺炎病例报告等重点地区出差旅行”的原则,尽最大努力避免旅途感染风险。如必须前往,要全程科学做好个人防护。
    3.做好公共场所个人防护。在出入公共场所(医院、公共交通工具、电影院、电梯、网吧、歌厅、图书馆、健身房、餐馆、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室内密闭或人群密度较高场所)时,要坚持日常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在购买冷链生鲜肉类时不要直接接触,要坚持科学加工和烹饪食用。
    4.做好日常健康监测。若个人或家庭成员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第一时间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时要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减少接触他人,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外出旅行居住史及可疑人员接触情况,配合好卫生医疗机构的调查和诊疗。
    5.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广大市民要增强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使用公筷公勺,积极参与、带头践行健康生活方式。

    于都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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