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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于都县水岸新城小区实行封闭管理的实施方案

    信息发布者:刘荣海
    2020-02-03 10:44:54   转载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精神,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经于都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对于都县水岸新城小区实行封闭管理。为确保管理的有效实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封闭管理小区基本情况实行封闭管理小区名称为水岸新城小区。该小区位于我县古田中路东侧,小区共126个单元、1460户、5730人。

          二、封闭管理时间自2020年2月3日上午8:30开始,具体结束时间以于都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通知为准。

         三、封闭管理措施 

       (一)设置卡口。在水岸新城小区门口设置卡口,由公安、城管、房管等部门工作人员负责对进出人员、车辆进行检查。设卡时间为每天早上6时到晚上12时,实行值班制。

       (二)具体措施。在该小区只保留一个必要出入口,加强进出人员、车辆的管理。

        1、劝阻业主串门、聚集等行为,劝导业主出门戴口罩。

       2、禁止非本小区业主进入,因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必须做好身份、体温、事由、进出时间等信息登记。湖北等疫区往来人员一律禁止进入。

       3、对所有进入小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发热人员禁止进入,并及时报告社区居委会,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后方可返回小区。

        4、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动态摸排,对外出返回业主信息进行登记。发现有湖北等疫区往来史人员及时报告社区居委会,并为居家隔离业主生活保障提供服务,有发热情况立即拨打120。

        5、非小区业主车辆一律禁止进入,外卖、包裹等统一在小区外领取。

        6、物业企业员工必须进行岗前体温检测,并佩戴口罩上岗。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未解除前,劝告外出员工延迟返回于都。

         (三)进行消杀。对小区公共区域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消杀,不留死角;对门把手、电梯轿厢(按钮)、楼梯扶手、垃圾桶盖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日一消杀”,并做好消杀记录。

          四、组织领导成立我县水岸新城小区临时封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房管局陈保华副局长任组长,成员由房管局、社区党工委、公安局、城管局、疾控中心、医疗机构、联点共建单位、宣传部等部门分管领导,以及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于县房管局,由梁长生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管控等工作。

          五、明确职责及人员安排

       (一)县房管局。牵头负责小区封闭管理各项工作,以及人员的调配、管理等工作。

       (二)县公安局。派出人员4人,负责小区封闭管理稳控及执法、设卡等工作。  

       (三)县城管局。派出人员6人,负责小区封闭管理稳控、设卡等工作。

       (四)县委宣传部。负责小区封闭管理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等工作。

       (五)社区党工委、社区居委会。负责小区业主的政策宣传和引导等工作,以及提供生活保障服务等工作。    (六)医疗机构。负责对人员体温的检测、防护等工作。

      (七)疾控防疫中心。负责对小区设施设备的消毒等工作。

      (八)联点共建单位长征源小学:派出人员6人,负责做好小区封闭管理的稳控、设卡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小区封闭管理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到位。

       (二)强化举措。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小区封闭管理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执行管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到位。

      (三)加大宣传。各责任单位要采取各种有效的形式,加强政策的宣传,积极引导小区业主消疑解惑,最大限度地争取小区业主的支持和配合。

       (四)务求成效。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人员调配、政策宣传、后勤保障等工作的落实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于都县房地产管理局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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